硒粉交付说明
一、相关要求
1. 质量标准:
(1) 标准品:
硒粉,黑色或深灰色粉末,色泽均匀,目视无可见差异,无外来夹杂物。标准品的化学成分应符合如下规定: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 |||||||
主含量,不小于 | 杂质含量,不大于 | ||||||
Se | Cu | Hg | As | Sb | Te | Ni | 杂质总和 |
99.5 | 0.01 | 0.003 | 0.005 | 0.003 | 0.2 | 0.003 | 0.5 |
粒度:标准200目筛网的通过率需大于等于98%。
(2) 替代品:
硒粉,黑色或深灰色粉末,色泽均匀,目视无可见差异,无外来夹杂物。替代品的化学成分应符合如下规定,替代品升水12元/公斤: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 |||||||||
主含量,不小于 | 杂质含量,不大于 | ||||||||
Se | Cu | Hg | As | Sb | Te | Fe | Pb | Ni | 杂质总和 |
99.9 | 0.01 | 0.001 | 0.003 | 0.001 | 0.01 | 0.01 | 0.002 | 0.002 | 0.1 |
粒度:标准200目筛网的通过率需大于等于98%。
(1) 质量证明书:每批产品须提供质保书。
(2) 每批产品须经中联金指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能参与购销。
(3) 试验方法参照YS/T1354-2020(硒粉)标准中的执行。
2. 包装标准:原厂包装,要求铁桶上标签或标识清晰,需注明厂家名称、产品名称、牌号、批号、净重、毛重、危化品标志。硒粉用聚乙烯复合膜袋密封包装,再置于铁桶中。每桶净重25kg或20kg。铁桶需放置于托盘上,或铁桶须置于木箱中。
3. 计量方式:抄牌(按原包装标签或标识净重量)。
4. 磅差:不超过±0.1% 。
5. 交付单位:100公斤。当月10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4点以前,硒粉购销总量必须调整为100公斤的整数倍(具体日期可参考商品供销协议)。
每100公斤的硒粉,必须是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的商品组成。
6. 客户采购或销售硒粉,需保证其具备含硒或硒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限内。
7. 入库检测:货物入库注册待交付存货,卖方需支付检测费和取样费。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同一批次的硒粉,超过2000公斤的分若干批检测,不足2000公斤的按一批检测。
一、入库注册待交付存货时间
1. 因检测需要时间,硒粉须在购销截止日前10个工作日之前完成货物入库,以免造成违约。
2. 购销截止日前一购销日,卖方客户须完成符合合同约定的待交付存货注册手续。
二、货物交付过程
1. 卖方交货流程:
(1) 货物入库前,卖方客户向中联金提交《交货预报单》、提货单、货物明细、质保书。
(2) 中联金审核同意后,向指定交货仓库发出《交货通知单》。
(3) 货物入库完毕且验收无误后,进行取样送检。
(4) 中联金收到检验报告后,如结果为合格,中联金为卖方客户办理待交付存货的注册。
2. 买方提货流程:
(1) 中联金完成货物交付后,为买方客户签发《提货凭证》。
(2) 买方客户在《提货凭证》上填写好提货人信息,并加盖公章、合同章或预留印章,传真或扫描后发送至中联金,中联金将《提货凭证》发送至仓库,提货人带好身份证、行驶证至指定交货仓库办理货物出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