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交付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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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磺交货仓库

指定交货仓库
序号仓库名称仓库地址联系方式交货地变更费收费标准
1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大港街道港口路76号0510-81007915
    庄圣杰
    18921112294
标准价1.仓储费:1天到60天以内(包含当日):0.2元/吨/天;超过61天:0.4元/吨/天
2南京港龙潭天宇码头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龙潭物流园区1-6号

王强

13951627193

标准价1.仓储费:免堆期60天(自货物入库起),超期0.2元/吨/天

客户将货物寄存于本公司仓库的,本公司将按上述仓储服务收费标准向客户收取相应的费用,并承诺确保货物在存储期间的安全。

除非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台风、洪水、泥石流、雷击、冰雹、火灾以及持续性暴雨等)、政府行为(即平台难以预见的政策、法律或行政措施变更)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暴动、罢工、社会骚乱等),否则,在仓储期间发生的任何货物损失或灭失,将由本公司指定的仓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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